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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杨远云
    2017-01-10 20:18:32    来源: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载

     为深化我县卫生改革和发展,扩大卫生工作人员规模,补充会理紧缺卫生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卫生医疗技术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各高等医学院校公开直接考核聘用卫生技术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一)县级医疗卫生单位30名。县人民医院6名,县中医院5名,县第二人民医院4名,会川医院4名,会理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会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

      (二)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名。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名,红旗中心卫生院4名,鹿厂中心卫生院5名,太平中心卫生院7名,通安中心卫生院5名,益门中心卫生院5名。

      二、考核聘用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

      1.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立志献身卫生计生事业;

      2. 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

      3.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对象

      详见《会理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核聘用程序

      考核聘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复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信息公示

      考核聘用信息在中国会理(http://hl.lsz.gov.cn/)网站上发布;与院校招生就业部门接洽后由院校进行发布。

      2. 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定为2016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8日,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11月12日9:00-12:00时,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体育场;

      (2)11月16日8:30-12:00时,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蜂巢”体育馆;

      (3)11月17日8:30-12:00时,地点:西南医科大学(泸医)四川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4)11月18日8:30-12:00时,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3. 报名所需材料

      2017年毕业生须由本人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在名额有空缺的情况下,近三年(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专业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护理专业取得护士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核聘用,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4. 资格审查

      由会理县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察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其中,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考核聘用工作组通知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聘用工作的全过程。竞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方式

      1. 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编办、县卫计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考核方式具体组织实施。

      2. 考核方法

      先是察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考核聘用人员。根据考生报名顺序号在测评前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测评顺序。

      3. 签订《协议书》

      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后,由拟聘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协议》,并补充条款注明:服务期限为8年,6年内不得在县内调(流)动,8年内不得调(流)动至县外;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不得分解。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乡卫生院工作,不服从安排的,按程序解聘。

      4. 体检及聘用

      1. 2017年7月1-30日,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来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相关违约责任处理。县卫计局统一组织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1. 体检合格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提供学籍档案材料,由县人社局对其学籍、学历等进行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2. 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公示、通知、信息均在中国会理(http://hl.lsz.gov.cn/)网站上发布。竞聘者应及时、主动的到中国会理(http://hl.lsz.gov.cn/)网站上了解考核信息及考核进程或向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考核信息造成损失的,由竞聘者自行负责。

      四、聘用管理

      (一)试用期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二)人事档案管理。考核聘用人员的档案一律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期内考核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三)服务期管理。考核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8年(含试用期),6年内不得在县内调(流)动,8年内不得调(流)动至县外;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交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不得分解,违约金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统一上交县财政。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直接解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本公告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5624105(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566889(会理县卫计局)

      联系人:杨俊英    电话:13881534787

      范译文    电话:18989257747

      五、工作监督

      本次直接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县卫计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违反规定者按相关程序处理,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34—8566896(会理县卫计局纪检组)。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

      会理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关于2017年面向高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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